Tuesday, December 22, 2009

冬至

冬至快乐~ 幸福安康~ 汤圆人圆~

Monday, October 19, 2009

Atmosphere

最喜欢你独有的味道

【自由奔放的幸福气息】
·
你身上总飘散着一抹祥和气息。
在你身边的人可以自由自在呼吸。
不知不觉中,
原本紧绷的神经,呼地一声松懈下来,
我才变得不做作又讨喜。
你那独特的潇洒气息,
最令我欢喜。

Thursday, October 15, 2009

Getting Close

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我都超~~~喜欢。

【越来越相似的幸福】
·
你的嗜好、喜欢的食物、思想......
在不知不觉中也变成了我的最爱。
我们始终形影不离,
你的个性仿佛投映到我的身上一般。
也因为如此,只要和你在一起,
我就会跟着一块儿大笑、开心、感动。
我还要喜欢更多更多——
你所喜爱的事物。

Wednesday, October 14, 2009

Destiny

因为遇到了「最喜欢的你」

【幸福的命运】

当我在寻觅人生的意义时,
和你相遇,让我懂得去编织许许多多梦想。
浑浑噩噩的我,开始为将来点辍亮丽的色彩。
如果还是以前那个孤孤单单的我,
现在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
因为和你相遇,才发生了这些奇迹,
我由衷感谢你。

好喜欢------
·你给我的支持,那是我最受用的护身符。
·和你聊天,心里头总有许许多多的情绪。
·和你一起去做很多事情、去很多地方。
·你和我在心灵打勾勾,两人之间有个约定。
·你那大大的手掌,总是给我温暖鼓励。
·你和我一起开开心心,制造很多美好回忆。

Tuesday, October 13, 2009

最喜欢你

和你相遇之后,有好多好多【喜欢】自心中萌芽。
我要将这些大大小小的喜欢,完整献给生命中重要的你!
对我而言,喜欢有很多很多,
但是,
要说到【最喜欢】却不容易。
·
·
每次一想到你,
胸口就会涨得满满的。
只要在你的身边,
思念情愫仿佛从我的心坎里溢出来。
那些片段、七彩又透明的思绪,
希望可以飘送给最珍爱的你。

to my dearest...

我悄悄对自己说:
「我好喜欢你喔~~」
于是杀那间变得温暖起来。
这时候,
我终于明白,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你。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你是我那宿世的病菌

2007年在Fitness First里,认识了一位专门研究遗传学和基因治疗的大医生。这位大夫很健谈,前几天上网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关于基因的问题。后来,他问我,我父母是哪里人,我告诉他,我爸爸是惠州淡水人,妈妈是广东梅县人。
大夫听了之后,回答说:「这样很好!这样很好!」
「什么很好?」
「淡水和梅县相距挺远的,这样的基因结合,能够生出比较优秀的下一代。」
「可是,我爸爸妈妈是在马来西亚认识的!」
「这个没关系啊!男女双方的籍贯相距愈远,基因结合也比较漂亮。」
「哦!怪不得混血儿都长得那么好看!可是,要是男女双方是同乡或者两者距离很近,为什么没那么好看?」
「因为双方可能有血缘,这样的话,孩子身上便有可能会有两组双同的基因,结果往往有两个:一个结果是非常好,另一个结果是不好。」
听大医生说了许多故事,突然觉得基因也有它浪漫和宿命的一面,而不是冷冰冰的科学研究。譬如说,千百年来,病菌不断变种,有些人被病菌夺去了生命,另一些人侥幸存活。为什么当病菌来敲门的时候,有些人会去应门,结果赔上了生命?而另一些人,却能够拼命抵挡住不让病菌进屋里来?
原来,病菌会找上门是因为它认得你,它上辈子也许已经见过你,知道在你身上变种对它是有利的。于是,有一天,它翻山越岭回来找你,而你也会身不由己地开门迎接它,朝它微笑。
无数的爱情故事不都是这样吗?为什么偏偏喜欢你?为什么会无可救药地爱着你?为什么只有你治得了我?原来,你是我那宿世的病菌。

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催泪的礼仪师

「死,就像一扇门,穿过去,进入另一个地方。」
这是今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日本电影《礼仪师之奏鸣曲》里面的其中一句对白。
昨晚看了这部电影,感动的剧情,催泪的音乐,结果哭得双眼都肿了。如果你问我,我会喜欢这部电影更甚于《一百万零一夜》。
男主角本木雅弘说,愈接近死亡,愈能认识生命的尊严。他饰演的丧礼礼仪师,会在死者家人前替死者抹净全身,换上新衣服,化上最漂亮的妆容,然后才把死者放入棺木。
整个仪式一丝不苟,庄严美丽。
他所做的,在别人眼中,是「厌恶性工作」,但是他却从一个又一个的丧礼,看尽活着的人的悔疚和自责,因而更觉生命之可贵。
中国人视死亡为禁忌。中国人披麻戴孝的起源,是因为活着的人害怕死者的灵魂会找到他们来当替死鬼,所以披头散发,穿大块大块的白布,甚至涂黑一张脸,好等灵魂认不出他们。
中国人的丧礼,哭哭啼啼,铃铃查查,再加上好像随时会化作厉鬼的纸制童男童女,站在灵堂上,眼睁睁看着你,真叫人不寒而栗。
老实说,如果将来我死了,你要我躺在那一种阴风阵阵的殡仪馆里,还替我化一个浓得用掉两瓶卸装液都抹不干净的妆容,完全不像我,我真的死不眼闭。
我不只一次幻想过自己的丧礼。以前,我理想中的丧礼,是在天主教堂里面(我并不是天主教徒),有人吹着缠绵哀怨的长笛,拉着如泣如诉的大提琴,我那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亲友,笑中有泪地闲聊着我生前的事,然后在他们的不舍下,棺木最后一扇窗被慢慢盖上。
看了这部《礼仪师之奏鸣曲》,又有点羡慕日本丧礼的简洁、祥和。礼仪师看着遗照,以温柔的双手为死者寻回生前最美丽的模样,让家人瞻仰。
嗯,日式也不错(我还发现日本死者的典型「睡姿」,跟我刚上床,还在想工作的睡姿很相似)。
死亡理应是这样。
死亡不再是躺于白茫茫、冷冰冰的停尸间,而是在家人好友相陪之下,以最美的一面告别浮世间;死亡不再是叫着或者的人感到可怖和可怕,而是无限延长思念和掂挂。
丧礼最终目的,不应该是埋葬一个死人,而应该是擦亮更多封尘的回忆。

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不要有那种神情

你还记得你所爱的人做了错事之后的神情吗?
你很爱他,但是他整夜没回来,你差不多可以肯定,他昨晚和别的女人一起。他回来了,一看到你,他就垂头丧气,不敢望你。为了逃避你的目光,他找些无意义的事来做,譬如突然走去检查水龙头或者去看盆栽,他只是想挖个洞躲起来。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窘态,正是那种窘态让你伤心。
做错事的,也许是我们的父母,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小时候看到父母做错事之后的表情。爸爸做错了事,在你妈妈责备的眼光下,想逃也逃不了,只好恼羞成怒。当妈妈做了对不起爸爸的事,你看到她眼神闪烁不定,爸爸下班回来,她连忙躲到厨房里切菜,她根本抬不起头。
原来,一旦做了错事,你在爱你的人面前,是那么卑微和可怜,根本没有尊严。
当你看过这些窘态,你会告诉自己,你不能做出对不起爱你的人的事,你不想在他面前抬不起头,你不会让你看过的那卑微和可怜的神情出现在你脸上。这幅神情,既剥夺了你做人的尊严,也最叫爱你的人伤心。

Monday, September 14, 2009

长生之道

我购买的储蓄保险和退休保险,据经纪说,起码要等十五年,才开始有「收成」。­
哇!十五年。修葺巴拿马运河也只用了十年三个月零十二天。建造自由女神像更只花了八年零八个月。我竟然要等十五年。而在这十五年内,我还必须健健康康,才可以盼到收成之日。否则我咬紧牙关年供的保险就付之流水了。­
于是我四处搜寻长生之道,才发现世上有很多人瑞都有其独特的长寿配方。
例如:
不工作/不断工作/不运动/时时刻刻做运动/不喝酒/多喝红酒/不做爱/拼命做爱/做爱时有高潮/做爱时扮作有高潮/不令情绪过于亢奋/经常令情绪亢奋/不吵架/什么鸡毛蒜皮都拿出来吵架/不笑/经常大笑/家里没有闹钟/家里没有老婆或老公/不生小孩/生很多小孩但不负责供养/少说话多做事/多说话少做事/定期洗牙/临睡前深呼吸二千次/每天走一万步/坚持每天至少大便一次/不自淫....... 尚有太多,不能尽录。­
为了我那关键的十五年,以上种种,我尝试了至少一半。例如临睡前深呼吸二千次。但是当我做完之后,我严重失眠。
例如不令情绪过于亢奋。我另一半送我一个限量版LV,当时我明明很开心,但是我记住长生之道,于是按捺情绪,只是淡淡的说一句「很美,谢谢!」。结果他以为我不喜欢,第二天把手袋拿到米兰站去卖掉。而我为了长寿,也没有把心痛欲绝的情绪表露出来。只是等他走后,我把头撞上墙壁高达三百多次。
例如每天走一万步。我相信如果叫我到公园步行,不到五百步我便会失去耐性。于是,我把运动地点改去PAVILION。那天我来来回回的共走了一万九千七百五十三步,目标达到。不过高大健硕的保安终于忍不住走过来问我:「小姐,你需要帮忙吗?」我才不好意思地离开。第二天只好改去KLCC。­
例如经常大笑。所以当我的好友打电话告诉我,她的前度男友心脏病发死于家中,我第一个反应是大笑,然后才说然:「人生真是无常啊!」又再大笑。她骂我冷酷无情,然后生气地挂断电话。­
我不知道模仿这些人瑞的长生方法,会不会有效。但至少,除了工作,我多了一点「人生乐趣」。­
对不起,我又要进行我的长生训练了。这一次是... 嗯嗯。­

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要是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你

季节变更,春去秋来,有时候,一眨眼才发现时间是一大把一大把的过,而不是一点一点的过。我总是学着随心所欲的生活。我总事希望一切可以纯粹些。小时候,我好像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理会别人想什么说什么。长大了,我也不希望改变,日子是自己的,何必为了那些不值得的人烦恼?可是,世事岂能尽如人意呢?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奎斯最近因淋巴癌去世。临死前,马奎斯给一位挚友写了一封信。信的其中两段是这么写的:
「人们总以为当他们渐渐老了,他们会停止去爱。我多么想告诉他们,这是错的。人是在停止去爱那一刻渐渐老去的。」
「要是我知道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你,我会开口告诉你「我爱你」而不是认为你应该知道。 」
这几个星期,我的鼻子很不好,总是流鼻血,没想到,收到朋友的电邮,才知道伟大作家死于癌症。
癌症,这东西怎么那么无情呢?
马奎斯已经肯定会名垂千古,愿他在天上安好。
在我最失望最伤心的时候,我也没想过不再去爱,我从来没有否定爱情的幸福。
爱只是永难圆满而已。

Wednesday, June 10, 2009

讨厌自己的时候

什么时候,你会有那么一点点讨厌自己,生自己的气?
每次在街上丟失东西的时候,我都有点讨厌自己,觉得自己怎么那么冒失?我就不能小心点吗?
诸事不顺的一天,在家里无论拿起什么东西都会不小心掉到地上去,尤其是我要赶着出去的时候。越急越见鬼。
弄坏了自己最心爱的一件东西。
道理明明在自己这一边,跟人争论的时候,竟然憋不住眼泪,激动地哭了出来,好像错的是我。
明明不想说的话,还是沉不住气对自己在乎的人说了出口。
想忍住不发脾气,还是忍不住。
明明是为了另一件事情生气,却找一件小事来爆发。面对自己所爱男人,偏偏没法说出自己真正生气的理由,因为,真正的那个理由显得我太小器了。
是你说了让我生气的说话,为什么我还是会想念你?想听到你说一声对不起?不一定是「对不起」这三个字,只要你有点低声下气就好。
答应过你不会再做的事,还是做了。我为什么这样任性?
心里明明很想对你温柔,我还是改不了我的倔强。
即使你对我没你自己以为的那么好那么伟大,我还是爱你。

Wednesday, June 3, 2009

后来的惆张

有人说,不付出感情,也就不会受伤害。
那就好比说,不生火,也就不会烧伤。
然而,教堂弥散中摇晃的烛光和冬夜屋子里的炉火,看来却那么温暖,我们总想生个火看看。
那么,我们到底要对别人付出多少感情,失去或是对方让我失望的时候,才不至于太难过?
我们身边总会有许多人来来去去,新朋友,同事,工作的伙伴,萍水相逢的人... 当中也许会有一些跟我们特别投契的。不知不觉间,我们倾出了感情,甚至有了期待,以为这种关系会是长久的。
后来的一天,大家走的路不一样了,立场不同了,彼此的感情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不是你期待的,你也许让我失望了。那一刻,我们才惊觉,没有不散的筵席。
我和你,不至于不相往还,可也回不去最好的时候了。
我们都没想到失去的时候原来这么惆张,更没想过,我以后还是会惦念你。
于是,我们跟自己说: 「下一次,不要再对人付出感情了,那才不会受伤害。」
可是,真的可以做到吗?
还是要再受伤几次,再难过几回,再傻几遍,再白一些头发,我们才会一次又一次往后退,终于把热情退到心底最深处,学着对人冷漠些,或者至少也学着以后跟人隔着些距离?

Saturday, May 30, 2009

献给世上的观音兵

有哪个女人沒有观音兵呢?
观音兵不是漂亮女人的专利,只是,漂亮的女人多几个观音兵罢了。
观音兵是另一种姐妹淘,但他们不是gay的。
他们是彻头彻尾的男人,总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需要保护的。
他们很喜欢为女人服务,随时响应她的召唤,为她当当跑腿,替她解决难题,夜阑人静的时候,听她说心事。
你若问他是否喜欢他那位观世音?那自然是肯定的。有哪个男人会为一个他不喜欢的女人奔跑? 但是,观音兵的爱是不求回报的。他对她的爱比友情多一点,却永远成不了爱情。
他们不是守护天使。守护天使是苦苦在你身边勾留的,他说不定愿意为你赴汤蹈火。
可是,某天酒醉后,他会带着一抹凄然的微笑问你:
「你为什么不爱我?我有什么不好?我到底有哪一点比不上他?」
观音兵却是快乐的。他不上刀山,不下油锅,不会流下深情的男儿泪,因此也不会成为你良心的负担。 他们也许想过追求你,却从来沒有付诸行动,原因不外那几个:
他知道你不会爱上他,他何必自己送上门吃闭门羹那么笨?
他有爱着的人,那个人也许不比你好,但比你安全。他不担心她会给人抢走。
他心里清楚得很,你是天底下其中一个最麻烦的女人,做你的观音兵,随时可以逃跑,爱上你,等于是自寻短见。
因为有了观音兵,男人这种生物在天下间的女人心中都加了分数。
有一天,当一个女人老了,扬起下巴,含笑回首,想起她在她那张爱情版图上曾经拥有的一兵一卒,她突然明白,做一个女人,终究是幸福的。
你问我:「那你呢?你有沒有观音兵?」
你不要那么八卦好不好?若是沒有,我怎么懂得?

Sunday, May 24, 2009

他是爱我的

睡不着,半夜里,从床上爬起来,找些事情做。
把衣服塞进洗衣机里,听着滚筒滾转动的声音。
把新买的一双鞋子拿出来摸摸看看,穿到脚上在屋里踱步,有点得意又傻气地跟自己说: 「这双鞋子买得真好啊!」
然后,人陷进沙发里,打开电视,看了一部戏。
戏看完了,还是睡不着。
这时,亮起书房里的灯,把《色戒》找出来。
《色戒》辑录在《张爱玲典藏全集》。 上一次看这个小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还没看李安导演的《色戒》,只是很好奇,这么短的一个故事,要怎么拍成电影。
无边的夜里,头昏昏的,在孤灯下重读这部我已经忘了的小说,发现王佳芝这个女间谍当得实在有点糊涂,也太天真了。这样的开始,是注定以失败告终的。
她以为自己的戏演得很好,戏里戏外,却真假难分,到最后,竟然爱上了。
买戒指的那一幕,她不禁在心里问道,难道她有点爱上了老易?
当她看到台灯下的他的侧影,看到他那一刻带点悲哀的微笑,她心下轰然一响,这个人是爱我的。
易先生从珠宝店回到家里,看着太太打牌的时候,心里想,她还是真爱他的。
那么,他爱她吗?
他想,她临终一定恨他。
假使他没有一点爱她,也不会想到她的恨吧?
小说没有明说,留白给读者,其实也说得很白了。
每个女人大概都宁愿相信,这个男人是爱她的,也许只有很短暂的一刻,也许是在她为他舍身的时候。
我们不都是这样吗?
不再相见了,明知道他已经跟别人一起,还是会千方百计在回忆里找出许多痕迹,告诉自己:他是爱我的。至少,他是爱过我的。

Saturday, May 2, 2009

如果,只剩下这十年

朋友两年前吓了我们一大跳。
向来换男友如车轮转的花蝴蝶,突然落户在一个比自己年轻十载的男孩子跟前。
那时候,女的三十二,男的二十二。
她在此之前,沒有试过「双脚踏一船」的感情状况,亦热爱寝室內的健康运动。
她在此之后,修心养性,在家弄猫为乐。对着热血方刚却又虔诚守节的教徒男友,竟也显现出我们从来沒见过的少女矜持。
他们从此谈着城市中不存在的恋爱,尽管多数人都会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比较大的玩笑。当然,「青春」向来像魔法般吸引,既然跟它偶遇,但试无妨,可以理解。
可是,任何人都会问:「然后呢?」
然后她过了两年我们想象不到的初恋日子。然后不知那位的馊主意,忽而想跟双方家长坦白。坦白当然不可能从宽,换来的是男方的懦弱表现,失踪两个星期。最后,男方母亲显然是看太多无线剧集,直接跟她通电,说了一堆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金句。
苦劝不成,变成谩骂。
最令我们张口结舌的,是伯母说:
「Come on,你还想结婚生孩子嘛。你这么老了,怎样跟我儿子生孩子?」 当然,我们也能了解,但也还得看男方能不能生育。伯母要不要大家一起去验身?还是每次你的宝贝儿子认识女友之前,要求別人递交「生育保证」医生纸?
还有更狠的:
「你现在三十多,再过十年都更年期了!更年期好惨呢!我最了解。」
十年!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先不论四十多岁是不是更年期这个论点。一个女人批判另一个女人「你只剩下十年」,感谢提醒,活像是女人的感情生命也只剩下这短短十年。
好了,剩下十年,我还不好好享受,还要浪费时间听你说教?
如果,就剩下这十年。我想,还是──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Monday, April 20, 2009

思念是一种病

今天听到一篇访问,小娴说:“我觉得距离产生美,第一个星期你想念他,第二个星期非常想念他,第三个星期非常非常想念他,但如果他一个月不回来,两个月不回来,半年还不回来,慢慢你就习惯了,就不会像你头三个月那么想念他,所以我觉得距离不能太长久,否则它也会败给时间。”
这句话,越想越心酸,今夜无风无雨,只有心绪在空中飞舞。在心原一隅,思念的藤蔓不停地疯长,将我紧紧缠绕。在远处,又传来了你那若有若无的声音,渐渐清晰......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生命中注定的缘份,不然,茫茫人海中为什么偏偏让我遇到你,沦陷了彼此的心情,就那么守侯,不求回报,被温暖的心因此而感动着,歉疚着,我想,这样一种相遇,是应该好好珍惜的。
所以,爱着你的爱,喜欢着你的喜欢。为了这样的爱和喜欢,才有了彼此的惺惺相惜,才有了那份真挚。爱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才真的是孤单。
静静的想念,孤独的享受,也许真正的去想一个你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到。时间可以用长短衡量,可是思念又用什么来衡量呢?有一种思念叫做沉默,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曾经的那一份感情,从此不会再提起......
或许,只有在难得最远的时候,才能把曾经走过的那段日子看得最真切、最清楚!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心房就象长满了衰草,风一拂过哗哗的颤响,回荡着你的名字,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手机总是拿在手里,一遍又一遍地拨着那几个阿拉伯数字,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当电话响起时,总是会心慌意乱,看见来电显示时,却是沉沉的失落,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总是呆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发呆,脑海里却想着,此时此刻的你,在哪里,在干什么,是不是也感应到了这份思念,是不是也会因有灵犀,而会心神不安。
曾经无数次的感恩着,因为我遇到了你,你给我的信心和勇气,你给我的灵感和思绪,带着花儿的芬芳,镌刻在我的生命里,永不褪色,每一个片段就是一朵花瓣,难以忘记。珍惜着,这样的幸福。时光,带着美丽行走,那些过往,仍然记得,用文字诉说的心情还在,所以,我一直在等,一直努力的珍惜这样一份永久。
真的,你感受到了吗?幸福,是可以等待到的,但,一定还要加上努力。我感受到了,因为你的那一份努力,所以我倍加珍惜这样一份等待,然后,岁月为我沉淀下来的,是带着浓郁花香的美好。

Saturday, February 28, 2009

天生我才必有用

今天上网看了一个留言,忽然令我反思,天底下,到底有否「沒用之人」?
我深信沒有。
打从我们一出生开始,虽然我们什么也不懂,但是我们的一举一动,已经为父母、为爷爷奶奶帶来很多的欢笑和希望。
然后,我们学爬行、学走路、学说话、学自己吃东西、上厕所......一一证明我们什么都肯学,并不是除了吃喝拉睡,便一无是处。
上学了。我们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之余,还学习服从、学习责任、学习跟別人沟通,学习什么是群体生活。
长大了,我们学习孝顺父母,爱护兄弟姐妹,忠于朋友和情人,学习怎么去做一个好人。
到社会工作,我们还不断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还有,我们都学者承担。
结婚生孩子,我们又要学习如何去当一个称职而懂得身教的父母。
沒有人是沒用的。
即使是一个低能弱智的人,也有他们存在的价值。
我朋友的大女儿,就是一个中度弱智的人。她今年已经十三岁,但是依然不懂得说话,而且表达能力很差。生活上,她几乎不能照顾自己,就连上厕所,她仍然需要別人「善后」。
但是你说她沒用吗?不!两岁多的时候,她已经学会了自己穿袜子,而且不会穿错方向。比起很多健康正常但被宠坏了的孩子,五、六岁还把脚递給父母或者菲佣,要旁人替他们穿袜子强多了。
她的手指很短,握笔有问题,但是她很努力学习写字。虽然她写出来的字不漂亮,东歪西倒,但是她不断地练习,写完又写,写完又写。她还尝试一笔一笔地写我的名字。那一刻,我感动得拥抱着她。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名字的每一笔每一画,都可以流露出这么浓的感情,是她令我对我的名字有更新的体会。
我不肯定到今天,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跟別人有点儿不同,但是我可以肯定,她沒有放弃自己。有一次,她跟我「说话」,做了一两个手势,但是我不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她又换一个方式,再做其他手势,我还是不明白。一次又一次,她不停想出新的手势、新的方法要令我明白。搞了好一阵子,我才知道她想「说」什么。坦白讲,可能当时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弱智的。
我们都有比別人强,或者比別人弱的地方。所以,在不应该骄傲自满的同时,更不应该妄自菲薄。
我比送外卖阿婶有用吗?不!我们是平等的。我只是比她多念一点书、多看一些书,但是我绝对不及她能独立承担一个家,照顾患病丈夫和一对子女的起居生活,一星期上班七天,每天十二小时劳力工作的那份毅力和伟大。我有的她沒有,她有的我也沒有。
所以不管是一个诺贝尔奖科学家、一个大学教授,还是一个司机、一个倒垃圾的工人,都有他们在自己岗位上的有用之处。即使是一个四肢残废者,如果意志坚强,不屈不挠,也可能因此而感染身边四肢健全的人,令他们更坚强地面对挫折,所以,他也是有用的人。
觉得自己沒用,说到底,是为自己拈来太多借口,是因为沒有好好珍惜机会和时间。

Sunday, February 22, 2009

我的女朋友是蜈蚣

男人永远搞不懂,他的女朋友到底是不是蜈蚣啊?竟然可以买那么多的鞋子。
他们不知道,挑鞋子比挑男人容易。
鞋子只是用来配搭衣服,男人却是人生的搭配,她不想挑錯。
鞋子不会抱怨女人常常买鞋子,男人却会嘲笑她是不是蜈蚣?否则,一个人只有一双脚,那里需要这么多的鞋子?
男人搞不懂,女人为什么可以先买鞋子,然后再想想它可以配什么衣服?
那还有別的理由吗?因为这双鞋子太漂亮了!漂亮的鞋子,总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男人搞不懂,既然女人已经把鞋子买回家了,为什么还要问他:「漂亮吗?好看吗?是不是很漂亮?」他怎么说重要吗?这双鞋子就像她买的包包和衣服,他说不漂亮,她也不肯退回去。
因为,要是他不觉得漂亮,她会哭。 男人永远搞不懂,为什么他陪她买鞋子的时候,她明明很喜欢那双鞋子,还是拿不定主意,抬起脚给他看,不断问他:「我穿这一双好看吗?」 唉,因为她有时是挺民主的。
男人永远搞不懂,女人的脑袋是什么构造的,买鞋子就买鞋子,败家就干脆承认败家吧,却竟然厚着脸说:「鞋子虽然好贵,但是,每天穿的话,以一年365天来除,每天很便宜啊!」 因为,她买这双鞋子的时候,的确是想过每天都穿的,就像她爱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想的是永远。
男人永远搞不懂,咬脚的、会把脚皮磨破的鞋子,女人为什么宁愿忍受痛楚、宁愿在脚跟贴上丑陋的胶布也要买?
因为,那时她以为,只要过一段日子,她的脚会改变它,使它变宽,就像她曾经以为她的一片痴心会把不可能的事情改变。
男人永远搞不懂,为什么女人看到漂亮的鞋子时,一双眼睛会放光,看到他却不会。
因为,她不是第一次看到他嘛。
女人到底是不是蜈蚣啊?或者,她是肖蜈蚣的?

Friday, January 30, 2009

远方有什么

今天看了电影《乱世佳人》,剧中的斯佳丽,从16岁爱上阿希礼,直到28岁才明白爱的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样子,只不过他正好在那个时候出现而已。正如《花样年华》歌里唱的:“渴望一个笑容,期待一阵春风,而你就刚刚好经过。”
距离产生美,因为隔了时空的距离便多了一份朦胧的美丽。或许距离留给我们太多想象的空间,而在那相象中,我们喜欢的和愿意保留的东西,被一次次的在心里放大着,对遥远滋生出一种“伊人在水一方”的温柔细腻的心境。“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种神秘的美丽使人的眼光迟迟地不愿收回。
斯佳丽一变再变,从少女变成妇人,一直以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当她终于明白自己真正爱的人就是身边的那个平日里被自己视为无赖和流氓的瑞德时,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
远方有什么呢?有人说远方有我们想念的缘分。还有人说:“远方有朋友和友谊。”其实正如那个叫海子的诗人说:“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是的,其实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说不定还有无奈和失望。
幸福总是在远方,如风景总是在别处。当你眺望远方,充满希望与幢憬的时候,不妨把眼光收回来一些,看看身边熟悉的那个人,或许,他才是你今生最大的幸福。

Saturday, January 17, 2009

他对你的好

一个受了情伤的女孩说:
「你可以爱他,爱他的英俊,爱他的聪明,但请不要爱上他对你的好。在他善良、体贴下面,你摸不到他內心隐藏的幽暗的空洞。即使真是遇见了一个,他的好,也是属于他的东西,随时可以收回,可以作废,随时可以赠予下一个人。」
他对你的好,也是值得爱的,甚至是最值得爱的。
英俊和聪明是与生俱来的,几乎不需要付出,也不需要努力。但是,他对你的好,是要付出,要努力,甚至是要牺牲的。 谁的內心没有一个隐藏的幽暗的空洞?我们都是孤独的野狼,习惯了形单影只流浪荒岭,一天夜里,抬首仰望天空,竟爱上了其中一颗星星。它照亮了我心中幽暗的部分,它温柔了我冷酷的双眼,使我放下长久以来的戒备,使我想到终结我孤单即安全的旅程,使我突然很想对另一个人好,也使我猝然了悟,爱情就是想对一个人好,诚惶诚恐地把我对他的万缕柔情双手奉上,希望他笑纳。
只有当我如此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想要对他好,也才懂得对他好,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他而做,只想他快乐。 也许,我终究做得不好,明明想他快乐,却让他伤心,但我是如此痴心地想对他好。
爱一个男人,可以爱他的英俊,爱他的聪明,但请不要只爱这些。他的聪明,他的容貌,他的个性,他的财富,他的事业,都是属于他的,只有他对你的好,才是他对你的情意。
是这份情意,让你在他的人生中有了一席之地。
是他对你的好,使他变得独一无二,也使你变得他生命中的独一无二。
也许他不英俊,他也不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但他是对你最好的人,那才值得珍惜。
情逝的那天,他对你的好可以收回,但不能作废,因为你拥有过,也将永远为你所有。
他赠于下一个人的,是另一种好。
他对下一个人有多好,你不必去想像。当一个人活的日子够长,也就会明白,这一生,我们爱的也许不只一个人,但我们对得最好的,却只能夠是其中一个,从今以后,再也不可能对另一个人那么无可救药地好了。
为什么?因为,爱是很累的。后来的后来,我只想別人对我好。

Tuesday, January 13, 2009

归宿是一个人的事

我常常禁不住思考这个问题:女人的归宿是什么?
是一个丈夫,一段婚姻和一个家吗?
上一代或者再上一代的女人总是这样告诉我们。
然而,要是婚姻不愉快,要是两个人的感情早已经支离破碎,家不成家,那个当初的归宿还是归宿吗?
归宿真的只能是另一个人吗?即使那个男人是你今生所爱?
归宿真的只能依靠另一个人来完成吗?我们注定无法成为自己的归宿。
女人的归宿为什么不可以是梦想和自由?不可以是她追寻的东西?不可以是她的信仰和信念?不可以是她坚持的理想?
归宿当然也可以是一段美满良缘,或者以上全部。
归宿总是让我想起另外两个字:归乡。
茫茫天地,归乡何处?那是我们终极的追寻,是我在人生逆旅之中最后流连之地。
爱情总是让我想起另外两个字:乡愁。
爱情多么像一份乡愁,当我遇到对的人,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会毫不理智地爱着他,我为什么愿意为他吃苦,为他改变自己?他就是我来的地方,也是我将会去的地方,是我久违,甚至是素未谋面的故乡。他是沒法解释,一解释就让我泪眼模糊的那份乡愁。我像爱着自己的乡愁那样爱着他。
然而,多么美好的爱情或婚姻也只是其中一个归宿。
漫漫长途终有回归,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终究要自我完成。
人生逆旅中最后的一片栖息地,并不仅仅是挚爱溫柔的怀抱与情深的诀别,也是回首的一座高楼。望断高楼,这匆促的一生,我做了什么?多少欢喜?多少惆怅,又多少懊悔?
我突然明白,归宿是一个人的事。